王维,字摩诘,太原祁人。父处廉,终汾州司马,徙家于蒲,遂为河东人。 维开元九年进士擢第。事母崔氏以孝闻。与弟缙俱有俊才,博学多艺亦齐名,闺门友悌,多士推之。历右拾遗、监察御史、左补阙、库部郎中。居母丧,柴毁骨立,殆不胜丧。服阕,拜吏部郎中。天宝末,为给事中。 禄山陷两都,玄宗出幸,维扈从不及,为贼所得。维服药取痢,伪称喑病。禄山素怜之,遣人迎置洛阳,拘于普施寺,迫以伪署。禄山宴其徒于凝碧宫,其乐工皆梨园弟子、教坊工人。维闻之悲恻,潜为诗曰:“万户伤心生野烟,百官何日再朝天?秋槐花落空宫里,凝碧池头奏管弦。”贼平,陷贼官三等定罪。维以《凝碧诗》闻于行在,肃宗嘉之。会缙请削己刑部侍郎以赎兄罪,特宥之,责授太子中允。乾元中,迁太子中庶子、中书舍人,复拜给事中,转尚书右丞。 维以诗名盛于开元、天宝间,昆仲宦游两都,凡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,无不拂席迎之,宁王、薛王待之如师友。维尤长五言诗。书画特臻其妙,笔踪措思,参于造化;而创意经图,即有所缺,如山水平远,云峰石色,绝迹天机,非绘者之所及也。人有得《奏乐图》,不知其名,维视之曰:“《霓裳》第三叠第一拍也。”好事者集乐工按之,一无差,咸服其精思。 维弟兄俱奉佛,居常蔬食,不茹荤血;晚年长斋,不衣文彩。得宋之问蓝田别墅,在辋口;辋水周于舍下,别涨竹洲花坞,与道友裴迪浮舟往来,弹琴赋诗,啸咏终日。尝聚其田园所为诗,号《辋川集》。在京师日饭十数名僧,以玄谈为乐。斋中无所有,唯茶铛、药臼、经案、绳床而已。退朝之后,焚香独坐,以禅诵为事。妻亡不再娶,三十年孤居一室,屏绝尘累。乾元二年七月卒。临终之际,以缙在凤翔,忽索笔作别缙书, 又与平生亲故作别书数幅,多敦厉朋友奉佛修心之旨,舍笔而绝。 代宗时,缙为宰相。代宗好文,常谓缙曰:“卿之伯氏,天宝中诗名冠代,朕尝于诸王座闻其乐章。今有多少文集,卿可进来。”缙曰:“臣兄开元中诗百千余篇,天宝事后,十不存一。比于中外亲故间相与编缀,都得四百余篇。”翌日上之,帝优诏褒赏。缙自有传。
王维,字摩诘。九岁知属辞,与弟缙齐名,资孝友。开元初,擢进士,调太乐丞,坐累为济州司仓参军。张九龄执政,擢右拾遗。历监察御史。母丧,毁几不生。服除,累迁给事中。 安禄山反,玄宗西狩。维为贼得,以药下利,阳喑。禄山素知其才,迎置洛阳,迫为给事中。禄山大宴凝碧池,悉召梨园诸工合乐,诸工皆泣,维闻悲甚,赋诗悼痛。贼平,皆下狱。或以诗闻行在,时缙位已显,请削官赎维罪,肃宗亦自怜之,下迁太子中允。久之,迁中庶子,三迁尚书右丞。 缙为蜀州刺史未还。维自表:“己有五短,缙五长。臣在省户,缙远方。愿归所任官,放田里,使缙得还京师。”议者不之罪。久乃召缙为左散骑常侍。上元初卒,年六十一。疾甚,缙在凤翔,作书与别,又遗亲故书数幅,停笔而化。赠秘书监。 维工草隶,善画,名盛于开元、天宝间。豪英贵人虚左以迎,宁、薛诸王待若师友。画思入神,至山水平远,云势石色,绘工以为天机所到,学者不及也。客有以《按乐图》示者,无题识。维徐曰:“此《霓裳》第三叠最初拍也。”客未然,引工按曲,乃信。 兄弟皆笃志奉佛,食不荤,衣不文彩。别墅在辋川,地奇胜,有华子冈、欹湖、竹里馆、柳浪、茱萸沜、辛夷坞。与裴迪游其中,赋诗相酬为乐。丧妻不娶,孤居三十年。母亡,表辋川第为寺。终葬其西。 宝应中,代宗语缙曰:“朕尝于诸王座,闻维乐章。今传几何?”遣中人王承华往取。缙裒集数十百篇上之。
王摩诘,名维,世为祁县人,后徙家于蒲,与弟缙俱有俊才。开元九年,擢进士第,历官至监察御史。母博陵县君崔氏,持戒安禅。摩诘于蓝田营山庄,为母经行之处。既卒,乃上表于朝,请施庄为寺,诏许之。天宝末,为给事中。安禄山陷京师,为所得。以药下痢,佯喑。禄山迎置洛阳,迫为给事中。贼平论罪,时缙已官刑部侍郎,请削官赎兄罪。乃左迁太子中允,累迁尚书右丞。 在京师,从荐福寺道光禅师游。日饭数十名僧,斋中无所有,唯药铛、茶臼、经案、绳床而已。居常不茹荤血,不衣文彩。妻亡不再娶,三十年孤处一室,焚香独坐,以禅诵为业。时与友人裴迪,往来山庄,弹琴啸咏,乐之忘归。 同时有魏处士者,高不仕之节,屡征不应。摩诘为书遗之曰:“圣人知身之不足有也,故曰:‘欲洁其身而乱大伦。’知名之无所著也,故曰:‘欲使如来名声普闻。’古之高者曰许由,闻尧让,临水而洗其耳。耳非驻声之地,声无染耳之迹。恶外者垢内,病物者自我。岂入道者之门欤?孔宣父云:‘我则异于是,无可无不可。’愿足下思可不可之旨,无守默以为绝尘,以不动为出世也。” 乾元二年七月,有疾。以缙在凤翔,索笔作别缙书。又与亲故书数幅,多敦厉奉佛修心之旨,舍笔而逝。《唐书》、《右丞文集》